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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历史上的食物营养政策的颁布、实施及实施效果

来源:未知浏览:更新: 2015-10-14
摘要:一、我国历史上的食物营养政策的颁布与实施 1.1953年10月,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粮食会议,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在会 ...

  一、我国历史上的食物营养政策的颁布与实施

  1.1953年10月,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粮食会议,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在会上做了“实行粮食统购统销”的报告,提出在农村实行粮食征购,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,严格管制私商,并调整内部关系。这个报告得到毛泽东主席、周恩来总理的赞同和会议代表的一致拥护。

  2.1953年10月16日,中共中央作出《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》,决定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;对城市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计划供应;由国家严格管制,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;在中央统一管理下,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管理粮食。

  3.1953年11月19日,政务院通过了《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》及《粮食市场管理办法》,并于11月23日正式颁布。其主要内容为:①粮农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、价格和数量,将余粮交售给国家;②农民在交纳公粮和计划收购以外的余粮,可自由存储和使用,可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合作社,或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上交易,也可以在农民之间进行少量的、互通有无的交易,但禁止投机倒把扰乱市场;③一切有关粮食经营和加工的国营、公私合营、合作社的粮店和工厂,统一归粮食部门领导。所有私营粮商、私营粮食加工厂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或自购原料、自销产品,但可在国家严格监管下,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销售粮食或从事粮食加工;④城市居民凭证供应粮食,对集镇、经济作物区、灾区和一般农村的缺粮户,采取上级政府颁布控制数字和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,确定需要供应的数量;⑤熟食业、食品工业所需粮食,旅店、火车、轮船等供应旅客膳食用粮和其他工业用粮,一律由国家粮食部门有计划地供应,不准私自采购或转售粮食。

  4.1955年5月,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加紧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》,全国共派出几十万干部到各地城乡开展整顿工作,及时解决了1954年国家多购350万吨粮食、农民留粮减少的问题。

  5.1955年8月,国务院发布《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》,实行“三定”政策,即:①定产:按粮田常年产量评定,三年不变;②定购:农业合作社和农户按一定标准留下口粮、种子和饲料后,国家收购的粮食一般不超过余粮的80%~90%;③定销:对农村缺粮户按规定的用粮标准,分别核定粮食供应量,凭证、按月、定点、定量供应。

  6.与此同时,国务院发布了《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》,规定对非农业人口一律实行居民口粮分等级定量供应,按不同年龄、劳动性质、工种等确定每个市镇居民的每月粮食定量。各市镇粮食管理部门按户发给“购粮本”,其中记载了每个家庭成员的粮食定量,凭证在各地粮店购粮。

  7.为便于居民购买粮食加工制品和旅客在外就餐,粮食管理部门还按省发放了地方粮票和全国通用粮票。每张票面上除印有省份、发放年份外,还标明粮食的重量,按中国市制分为10斤、5斤、1斤、半斤、2两、1两、半两等数量(1 斤=500克,1 两=50克)。地方粮票(包括面票、米票)仅限本省市、自治区内使用,跨省购粮和就餐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粮票。居民使用全国通用粮票,必须持“购粮本”从当地粮店领取,其数量从个人粮食定量中扣除。

  二、政策实施的效果

  1.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和配套管理办法的推广,有效地打击了粮食投机倒把活动,及时地稳定了粮食市场,从而保证了城乡居民的粮食供应和营养改善的基本需要,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经济建设,保障了社会安定。特别是1960~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,在粮食严重减产的情况下,粮食凭票供应不仅保障了居民的基本需要,而且中央政府还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。例如,1962年陈云副总理提出给城市居民每人每月供应1.5公斤大豆,鱼和肉各250克,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当时蛋白质缺乏和居民浮肿问题。

  2.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,在中国食物短缺的情况下,粮食是保障居民营养需要的主要来源,大约70%以上的能量、60%以上的蛋白质及大量其他营养素均来自粮食。自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,全国人均粮食消费量(口粮)由1952年的198公斤增加至1957 年的203公斤,即使在经济严重困难的1960~1962 年也保持在160公斤的水平,1966~1978年基本稳定在185~190公斤,1979~1982年间由207公斤增至226公斤。据1982年的膳食营养调查,全国人均能量摄入为2484千卡,蛋白质66.8克,其中来自粮食的比重分别为79%和66.6%。这项调查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粮食统购统销的重大作用。1984年居民基本解决温饱后,粮食直接消费量虽由上升转入逐步下降,但这项政策至今仍然在我国营养保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特别是在农村更为重要。

  3.中国是一个国辽阔、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农业大国。粮食安全保障对于应对救灾和扶贫等紧急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全国农田因旱涝等灾害每年受灾面积一般占10%~15%左右,受灾人口往往达数千万甚至1亿以上。在实行统购统销期间,每年粮食征购和议购量在4000万吨左右,约占粮食总产量的10%。20世纪80年代初,购粮量虽达5000万吨以上,但随着粮食总产量的增长,其比重基本稳定。国家粮食征购与储备对于救灾、解困和应急需要,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战略举措。

  4.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农业和国民经济迅速发展,特别是粮食生产达到5亿吨后,曾出现供大于求的结构性过剩。在这种情况下,20世纪90年代末各省逐步放开粮食价格,取消了凭票供应。实施40年来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完成其历史任务。但它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、居民营养改善的重大历史作用永载史册。